桐城市“六举”保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”这项民生工程应助尽助,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,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。
部门协作救助
出台《桐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》、《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》,明确民政、公安、行政执法、卫生等部门职责,实施首接负责制。
开展主动救助
主动与公安、城管、卫计委等部门联系,加强对车站码头、地下通道、桥梁涵洞、银行自动取款室、在建工地、拆迁未完工区域、废弃厂房、城乡接合部等可能露宿的重点区域,全面开展联合巡查救助。做好夜间的巡视救助,劝导、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。对智障、流浪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主动实施保护性救助。要求各镇安排力量加强对集镇等重点区域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力度,属于本区域的主动联系其亲属领回监护,对不明身份的主动与救助站联系。
定期专项救助
定期开展“夏季送清凉”、“寒冬送温暖”等专项救助行动。由政府统一领导,民政牵头,召开公安、行政执法、卫计委等部门负责人协调会,集中时间,统一力量,专项开展救助行动。在街头开展主动救助工作,积极劝导进站接受救助,对于实在不愿意进站接受救助的人员,发放食品、衣物等。同时,邀请桐城市电视台共同参与救助行动,积极为救助行动做正面宣传。
不懈寻亲救助
在救助站滞留一年的聋哑少年小浩,报请公安部门DNA采集、请聋哑学校老师到市救助站与其沟通,在全国救助寻亲网、微信朋友圈等发布寻亲信息,终于与小浩家人取得联系,将小浩接回。还帮助在站内滞留两年之久的利辛籍中年女子谢金梅找到家人,护送其返乡。去年,该市救助站对长期滞留站内的受助人员不懈寻亲救助,共为27名长期滞留站内的受助人员寻亲成功。
及时医疗救助
按照“先救治、后救助、再结算”的原则,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、精神病人等,特事特办,及时给予医疗救治,所需费用由市财政在专项经费中列支,确保精神类受助人员第一时间得到救治。去年19名精神类患者接受治疗后,病情好转陆续护送其返乡。
强化源头救助
出台《桐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》、《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》,严格镇、街道属地管理原则,镇(街道)全面建立走访制度,建立城乡社区临时救助网点,配备村(居)组信息员,建立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救助网格化管理,同时明确流出地镇街流浪乞讨源头预防治理责任。
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被列为民生工程,该市严格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文件精神,按照“自愿求助、无偿救助”的原则,积极抓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求助接待、管理服务、宣传教育、护送返乡、医疗救治、教育矫治、临时安置、未成年人保护等救助工作。去年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90人次,其中主动救助118人次。